大學內的執政守則

大學強調自治,同時也是學校師生及行政人員共治,大學校長不是全能者,學校該如發展不會是校長的個人責任,也不是只由校長個人規劃,而是要經過校務會議或校務發展會議的共同討論,這才是大學的民主精神。

據我自己所知,在美國的名校中,教授治理學校,唯一不去插手的事情就是:去選校長,

但同時校長也很難去插手院系內的大小事務。台灣好像剛好相反。應該是還留有明君強人領導之遺毒吧。

以法律來說:

大學法第一條:大學以研究學術,培育人才,提升文化,服務社會,促進國家發展為宗旨。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

在許多私校根本不存在,簡直是笑話。對於校方來說,大學法僅供參考。

在高教工會發起「捍衛大學教師聘任尊重專業審查原則,校方不得另立程序掏空「三級三審」!」連署後,已有三百個學界人士加入連署。高教工會於19日邀集各校教師代表召開記者會,向教育部與各大專院校喊話:「官大不代表學問大!」大專教師聘任應回歸由教評會按學術表現專業審查,而不得任由校長或校方高層介入大專教師聘任。
記者會上,世新大學的工會分部召集人將針對學校近來透過修訂「改隸辦法」,使得校方高層有機會架空系教評會,將他系教師「改隸」至特定系所,剝奪既有的「三級三審」正常程序。
也將有政治大學的教師出席分享,原先政大容許校長對各系徵聘教師「先行閱覽」的權力,如何終於透過師生努力,於校務會議廢除了相關規定,回歸由教評會「三級三審」。
在連署的內容中,也有多所學校教師指出系所教師在聘任過程曾有校方高層不當介入的經驗,強調如果容許校方行政權干預學術聘任,將造成嚴重的不當後果。
工會將向新教育部長吳茂昆與各大專院校提出呼籲訴求,包括:一、各大學校院之教師聘任及其隸屬系所變動,應回歸教評會「三級三審」機制,由系所之專業審查作為教師聘任之基礎,以維護學術健全發展。二、教育部應主動積極監督,杜絕大專院校另立程序掏空「三級三審」,以維護高等教育之健全發展,保障師生權益。三、教育部應提出妥善管道,供遭學校高層不當介入教師聘任之利害關係人進行檢舉,並妥適處理。

在這篇新聞哩,嚴重的闡述了大學高層嚴重干涉了內政,這是非常嚴重的集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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